范量宇侧头看着她,看得她一阵心虚:“喂,应该我看你的眼神比较像在看怪物吧?怎么倒过来了?”
“我只是不太习惯而已,”范量宇耸耸肩,“我得有很多年没有和人同桌吃饭了。确切地说,是很多年没有安安稳稳坐在桌子上吃饭了。”
但他还是坐了下来。文潇岚替他盛了一碗饭,他捧着饭碗,有些愣神。
“当年还能和人坐在桌上吃饭的时候,每顿饭前,我们都会念叨点什么,”他说着,闭上了眼睛,嘴里用虔诚的语声开始祝祷,“觉醒之日,万物俱灭。”
念完后,他又嘿嘿一笑:“不过念不念都是狗屁。”
“这话是什么意思,是你们那些家族用来警醒自己的话吗?”文潇岚问。
“差不多吧,”范量宇说,“都是一些可笑的废话。狗屁。”
“虽然你这么说,但你还是在为了阻止魔王觉醒而努力。”文潇岚说。
“别把我说的那么高尚,”范量宇说,“如果单凭我的意愿,我更情愿魔王醒来,去找他痛痛快快打一架,死了拉倒。我不过是在践约而已。”
“践约?什么人的约定?”
“与你无关。”范量宇硬邦邦地说。
文潇岚忽然有些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:“是那个吊坠里的相片上的女孩子吗?”
砰的一声,桌子一阵剧烈震动,连菜盘里的汤汁都溅了出来。那是范量宇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。他忽然站起身来,一下子逼近到文潇岚身前,双目中流露出狼一样的凶光:“你偷看了我的项坠?”
文潇岚吓得浑身一哆嗦:“我……我只是随便看了一眼……”
范量宇的身上带有一种恐怖的压迫感,让她不由自主地站起来向后退,直到靠在了墙上退无可退为止。范量宇却也紧跟着逼到她面前,喉咙里发出一阵凶恶的咆哮声,整张丑陋的大脸都因为极度的愤怒而绷紧了,看上去仿佛真的会随时张口用牙齿把文潇岚撕得粉身碎骨。不知不觉中,他身上开始浮现出淡灰色的蠹痕,不受控制地向外扩散。
文潇岚的右手无意间触到了蠹痕的边缘。她立刻感到右手好像被烙铁烫了一下,十分之一秒后,那种灼痛感又立即转化为千万根钢针的攒刺,接着是被重物锤击般的感觉、被钝刀割裂般的痛楚……她惨叫一声,一跤跌坐在地上,疼得眼泪都出来了。
范量宇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蠹痕失控了,连忙把蠹痕收了起来。尽管如此,他仍然余怒未消,拖着残疾的腿歪歪斜斜地走回到沙发旁边,靠了上去,不再说话。
从蠹痕收回的一刹那开始,那些剧烈的痛感就消失了,但文潇岚仍然心有余悸。她不声不响地站起来,把自己关在房间里,心里想着:那个照片上的女孩到底是什么人?为什么一提到她就会让范量宇凶性大发?
正在这时侯,手机响了。她连忙擦干净眼泪,拿起手机,一看,是关雪樱打来的。
关雪樱不会说话,但冯斯还是掏钱给她买了手机,毕竟发发短信还是很有用的。而有时候,关雪樱和其他人之间需要及时联络的时候,就会先发一条短信,然后再拨打对方的电话,意思是提醒对方赶快看短信。
于是文潇岚直接按掉了这个电话,打开短信收件箱。里面果然有关雪樱刚刚发来的短信,点开之后,里面的内容立刻让她忘掉了几分钟前发生的一切。
“我们好像被人跟踪了,”关雪樱在短信里写道,“但是又好像有人在保护我们。”
第四章、白骨之舞
一、
刚才被门夹到的手腕很疼,外皮也破了,流了一点血。姜米默默地用手绢包住手腕,向冯斯发问说:“你这是什么意思?你怎么知道屋里有人?”
冯斯抬头看了一眼楼上:“因为按照你的说法,杨谨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,这种人最害怕的就是被什么麻烦的人物无休止地纠缠,那样会让他们瞻前顾后、完全不懂得该怎么去处理,甚至让他的生活崩溃。我看得出来,当我威胁他要不停地找他麻烦的时候,他确实很害怕,很想屈服,但是他的视线却悄悄瞥了一眼门里,紧跟着马上变得坚定起来。”
“但是就算屋里有人,也可以理解为那个人的威胁更严重,所以他不顾一切也要赶走我们啊?”姜米说。
冯斯摇摇头:“如果是一般情况下,当然可以这么想。但具体到这件事……”
他的目光骤然变得严肃:“如果有人为了哈德利的事情而去找杨谨,就绝不会只是想把我们赶走。”
姜米想了想,轻轻点了点头。她的脸色很快变得苍白:“如果我爸……如果那个人真的是想保护我们才把我们赶走,现在他会不会有危险?光天化日之下,在这种大城市,不会那么嚣张吧?”
“想想詹教授是怎么死的!”冯斯脱口而出,“啊,抱歉!我不是故意……”
“你不用道歉,我明白你的意思,”姜米说,“那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?”
冯斯说:“你先留在这儿,我上去看看——别和我争,这不是表现义气的时候。万一我落到他们手里了,因为没有一网打尽,他们还未必会马上对我下手,你懂吗?”
姜米犹豫了一下,点点头:“那好吧。你多小心。”
冯斯东张西望,从地上捡到一块大小适中的碎砖块,蹑手蹑脚地重新上楼。刚刚走到四楼,他就闻到空气中隐隐有一丝血腥味,立即猜到不妙。在楼梯拐角处等了一会儿,始终没有听到任何动静,他咬了咬牙,决定冒险上去。
杨谨的家门虚掩着,这更加不是什么好迹象。冯斯回想了一下,他拉着姜米跑下楼的时候,杨谨的确是重重地撞了一下门,但他好像并没有听到锁舌扣入门框的声音,也就是说,很可能是杨谨故意拧死了锁舌,所以没有锁上门。
他是想要给自己留下进去的通路么?
冯斯站在门口,踌躇了好一阵子,最后还是拉开了门。浓烈的血腥气味立即扑鼻而来,熏得他一阵作呕。
他不得不在门口站立了一会儿,等到血腥味儿稍微淡了一点之后,再跨步走进去。尽管这半年来他也算是见识了不少世面了,眼前的惨景仍然让他浑身一哆嗦,险些惊呼出声。
——在客厅中央的地板上,横躺着一具嶙峋的白骨,人类的白骨。而这具白骨外面还包裹着几乎完整的衣物,更加显得离奇诡异。
冯斯握紧了手里的砖块,尽量放轻脚步,顾不得查看这具白骨,先谨慎地检查了一下整个房子。这是一套装修普通的三居室,总面积并不大,冯斯一个一个房间地看过去,还警惕地拉开了每一个衣柜,没有别人。紧跟着他注意到,阳台门开着,阳台上有一扇窗户也开着。他连忙快步窜了过去,这时他才注意到,阳台上躺着一个老妇人,一头花白的短发,后脑勺上有一道不浅的伤口,正在痛苦地呻吟。
冯斯连忙俯下身子:“您怎么样了?”
“我没事儿,我没事儿,”老妇人的声音里虽然饱含着痛楚,倒也并不算太虚弱,不过可能是脑袋受了震荡,神智暂时有点模糊,“你是谁啊?我们见过吗?”
“我们不认识,”冯斯说,“我是来找杨先生问点事情的。”
他说出“杨先生”这三个字后,老妇人才像是终于脑袋清醒了一点儿:“杨……杨先生?是我儿子吗?天哪!快去看看我儿子怎么样了!快去!”
冯斯愣了愣才反应过来“我儿子”指的是杨谨,他看这个老妇确实没有大碍,于是点了点头,离开阳台走向客厅。在那里,那具森白的骨架依然躺在地上。
这会是杨谨吗?
冯斯强行压抑着胃部的不适,蹲下身来查看着这具白骨。他首先注意到的是白骨外包裹着的衣物,休闲衬衣、估计是淘汰下来作睡裤的陈旧西裤,外加骷髅头旁边地板上的金丝边眼镜,先前杨谨出来给冯斯和姜米开门时,就是这样的穿着。
再仔细观看尸骨,他发现这具骨头实在干净得不像话,就像是被用强酸洗过一样,上面连一丝血肉都没有留下,如果不是还残留着浓烈的血腥味,简直要让他怀疑这其实只是一副人骨标本。